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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0/8/24 11:24:39 次浏览 分类:通知通告


豫科〔2020〕1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利用和对接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我省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豫科〔2019〕11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培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为在我省成立或注册时间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无社会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条件
  本年度申报的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种类分为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的国际联合实验室(科研类)和依托企业建立的国际联合实验室(企业类),重点支持在疫情防控、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主要研究方向应突出优势和特色(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规范。申请单位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只统计近三年数据),省科技厅立项的项目只需提供项目编号、名称和主持人姓名。科技合作协议复印件需经依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确认有效后盖章。材料核查工作将贯穿评审全过程,如有问题将直接取消实验室负责人申报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名称规范。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名称格式为“河南省+研发方向+国际联合实验室”,英文名称为“Henan International Joint Laboratory of XXX”,研发方向要突出重点,具体明确,不能过于宽泛。
  (三)指标限制。同一法人单位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数量不超过3个。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
  (四)避免重复。拟申报联合实验室的负责人已是省国际联合实验室或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主任的,不得再次申报。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申报和建设。同一单位同一科研领域不得重复建设。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报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8:00至2020年9月25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审核。各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不予受理。
  (三)材料受理。《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含相关附件)等纸质材料需用A4纸正反印刷胶装成1册,报送一式5份,通过邮寄的方式受理,材料邮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hngjsys@163.com。
  五、材料邮寄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2号河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510室
  联系人: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李亚东 0371-65956544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 刘 越 0371-86239880
  网络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 0371—65831885

来源:河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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