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局、金融办:
为了引导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和集聚发展,通过广泛征集和省有关部门推荐,编制形成了《2018年度河南省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引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支持基金设立。鼓励省现代服务业基金、省战略新兴产业基金和各级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支持《目录》中的基金设立。涉及政府出资的投资基金,应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金〔2017〕13号)规定,认真研究基金设立方案,在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及时完成设立,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二、促进基金集聚发展。鼓励郑州市出台市级基金扶持政策,提高基金工商注册等政府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目录》中的基金在郑州龙子湖智慧岛落户与集聚发展。
三、做好基金备案服务。对《目录》中的基金,省发展改革委、河南证监局将做好沟通衔接等服务工作,指导基金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请推动部门于每季度10日前将基金设立进展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2018年度河南省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引导目录
河南省 河南省 河南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厅 工 商 局
河南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2018年4月3日
附件下载:目录.xls